第29章 山野莽夫-《下山:遇得美娇妻》
劉戬看在眼里。..
他知道当地风俗习惯。
酒席桌上坐在上位的人必须先发话。
别人才有接着发言的权利。
于是。
劉戬略带微笑道:
「菜已上来了,大家就不用客气了。」
「开吃吧!」
劉戬一声开吃。
杨馨、李芳芳马上就兴奋起来。
「喔喔喔!可以吃东西咯。」
袁菲到底是穷苦人家出身。
相比之下含蓄多了。
劉戬为了不让她尴尬。
特意招呼了一声。
「袁菲!」
「吃个宵夜没那么多规矩,放开了吃。」
他还特意调侃了一下袁菲。
「你这么瘦根本不用考虑减肥多好啊!」
「放开了吃就是。」
袁菲当然知道劉戬的用心。
于是微微一笑道:
「放心吧!我不会客气的。」
人老成精的姚镇长和李老也招呼着袁菲。
让她不用客气。
这下袁菲才彻底放下矜持。
与大家有说有笑的开始分享美食…
劉戬从没有喝过酒。
为了不让李老和姚镇长尴尬。
还是端起了酒杯意思意思。
他修为强悍喝酒不喝酒区别不大。
随心所欲自己开心就好。
李老和姚镇长对于自己的恩人。
当然不会强烈要求他做什么不愿意做的事。
于是也没怎么劝酒。
只是劝劉戬多吃点儿东西。
他们当然不知道。
可以辟谷的劉戬。
吃东西与不吃也没多大区别。
当然劉戬是不会显露于形的。
酒过三巡菜。
成精的姚镇长与李老。
都想问劉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。
不过姚镇长还是比较理智。
他把机会让给了李老。
「小神医!」
「趁喝酒之际我们闲聊一会儿如何?」
「李老!」
「不必客气有话直说。」
「小神医两次救我于危难之际。」
「而且还有再造之恩。」
「不知小神医需要老朽怎么感谢呀?」
劉戬一摇手。
「我说过感谢就免了小事情而已。」
「那怎么能行呢?」
「这么大的恩情!」
「再怎么样也得表示一下不是?」
「不然我哪还有脸在世间走啊?」
「而且我还没请恩人尊姓大名?」
「更不知道恩人家住何方呢?」
「您不是知道了我的名字吗?」
「惭愧啊!」
「我也只是听到姚镇长称谓恩人为劉戬!」
「可我不知恩人是哪个刘哪个建啊?」
「其他就更是一无所知了?」
「其实我是很简单。」
「一无家庭二无背景,从小就生活在大山里。」
「父母赐名劉邦的劉二郎神杨戬的戬。」
「哦?」
「看来俗话还是蛮有道理啊!」
「大山飞出金凤凰。」
「深山蹦出鹰鹞子啊!」
「
小神医医武全才真是难得难得呀!」
「李老言重了。」
「说的好听点儿我是一个土郎中。」
「说不好听点儿那就是一个。」
「山野莽夫。」
「什么医武全才呀?可别抬举我了。」
杨馨一听劉戬的话。
心想这个家伙身怀超强武功,神奇医术。
居然一点儿都不狂傲,真是难得!
比自己简单的那些所谓的公子哥强百倍千倍不止。
姚镇长想到劉戬刚出山还没生计。
他却有了招募之心。
不说劉戬一手神奇医术。
就这么俊朗聪明的小伙子。
留在镇里随便做什么都有前途啊!
但姚镇长又不知道劉戬自己怎么想。
唐突安排又怕劉戬不高兴。
「劉戬啊!」
「姚镇长有话您说。」
「你出山了有什么打算和安排啊?」
姚镇长此时的心情。
就算劉戬说要一百万做生意。
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他。
可惜。
劉戬根本不是那种利用别人的人。
「姚镇长!」
「说句实话,我原本就是下山买些东西。」
「缘分让我遇上了杨馨和袁菲。」
「我们经过一天的相处后。」
「知道她们俩目前都有一些难处。」
「我决定先在世俗待一段时间。」
「先帮她们化解一下危难。」
「具体做什么我还真没想过。」
李老连忙说道:
「杨小姐是万市人。」
「这么说小神医是要去万市咯?」
「大概是这个样子的。」
「太好了,老朽我就住万市。」
「小神医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给我说就是。」
「对了,我想起来了。」
「杨小姐家可是大族之家。」
「小神医去了居住也不很方便呀!」
「要不小神医你去我家住?」
「我一个人住个小院子地方宽的很。」
杨馨一听急了。
心想这李老怕是要帮孙女截胡吧。
「不,不用。」
说完杨馨感觉到自己语气不对。
连忙换了种语气道:
「李老!」
「我的意思是不用麻烦您了。」
「劉戬可是为了我与袁菲的事儿。」
「怎么能去麻烦您呢!」
「再说了。」
「万市我自己有一套房一直是空着的。」
「劉戬去了住那儿就行了。」
李老有种失落感。
「这样的啊!」
「那就当老朽没说过没说过。」
李芳芳看出爷爷的失落。
心里好像很难受。
因为她从记事以来,就是被爷爷捧在手心里长大。
她为了安慰爷爷。
「劉戬!」
「你可以给我爷爷留个手机号吗?」
劉戬淡然一笑。
「我没有。」
李芳芳一听。
连忙从自己包里拿出自己最喜欢的粉红水果12pro。
她双手递到劉戬面前。
「没有就用这个
吧!」
「我前两天刚买的,电话卡话费啥都是齐全的。」
劉戬倒还没什么。
杨馨可是郁闷至极。
她看着李芳芳拿出的手机可是最新手机。
粉红色可是女孩子最喜欢的。
心想这个李芳芳。
把她自己最喜欢的手机毫不犹豫的送给劉戬。
真的只是为了她爷爷联络方便吗?
同是女性最了解女性了。
绝对不是那所谓单纯的联系。
杨馨紧盯着劉戬看他到底是什么反应。
心里郁闷至极。
本来打算天亮就去给劉戬买手机的。
可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。
劉戬看到李芳芳拿出的手机很是漂亮。
从形状颜色一看就知道是李芳芳的最爱。
劉戬虽然不懂手机。
但他观其形就知道价值不菲。
心想。
不说君子不夺人之美。
平白无故收一个女孩子的东西。
也不是我劉戬的风格呀?